新北市三峽區龍學里辦公處 函
地址:新北市三峽區學勤路180之2號18樓
電話:86725058、0988393607
受文者:林議員銘仁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1年5月21日
發文字號:新北峽里學字第1010000052號
速別:最速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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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
主 主旨:建請將本里納入樹林焚化爐廠回饋金分配範圍內,
請 鑒核。
請 鑒核。
說 說明:
一、 樹林垃圾焚化廠座落於樹林區之西南端,目前,樹林區垃圾焚化廠每年產生的回饋金(千萬至億元不等)皆全數分配給樹林(佔80%)及鶯歌(佔20%)兩區所有。
二、 本里緊臨樹林區柑園里旁,因地理位置及風向因素,長年亦受樹林焚化爐廠焚燒垃圾後之空氣污染所害,卻無受到任何的補助,樹林垃圾焚化廠目前實行的「回饋措施原則」亦無專業合理之依據。
三、 里內目前遷居住戶數已達4863戶,總人口數逾萬人,人口密度相當高,鑒請鈞座將本里納入回饋金分配之範圍。
四、 新北市議會現正審議「垃圾焚化爐及掩埋場回饋金的自治條例」建請 鈞座本著公平均分之原則,重新訂定樹林垃圾焚化廠回饋金分配範圍之條款時,能將本里納入分配範圍之內,以協助里內之建設、維修經費之不足,使里內能有更充裕之經費運用,造福里民。
正本:新北市三峽區公所、林議員銘仁
副本:新北市三峽區龍學里辦公處
龍學里里長 王韻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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